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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4日,一男子在K435次列车上被人持刀杀害,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(极目新闻此前报道)。死者家属称,凶手使用的刀具长度超过18厘米,这引发网友关于火车站安检问题的讨论。律师表示,关于责任的认定,首先要确认犯罪嫌疑人作案工具是否符合公安部管制刀具的标准,但广铁集团无法逃避责任。
据死者家属表述,凶手在广铁集团管辖的衡山站上车,其作案时使用的刀具长度超过18厘米。另外列车工作人员在进行急救时忘带急救箱钥匙,耽误了抢救时间。
对此,网友提出两个疑点,如果家属所述属实,凶手的刀具真有18厘米以上,那他是怎样通过安检的?列车工作人员遗忘急救箱钥匙,是否贻误了抢救时机?
事发现场视频视频截图。
公开资料显示,乘客在进站前需进行四步安全检查,第一步是乘客将携带行李包裹放上X光安检机,安检人员通过物品颜色和形状分辨哪些是违禁品;第二步是乘客经过安检门,针对的是人体携带金属物品的检查;第三步是乘客经过鞋底探测仪,能够快速检测鞋底藏匿的各种危险品;第四步是乘客需经过安检员手持的金属安检仪检查,它的灵敏度非常高,可以检查出身上携带的小金属和一些违禁品。不少网友在讨论,四步检查没有查出刀具的话,那安检是否形同虚设?
8日,极目新闻记者致电广州铁路12306,工作人员表示,此案警方正在处理中。根据铁路方面规定,乘客乘车前必须接受安全检查,不能携带管制刀具上车,但根据国家铁路局综合司2022年5月17日印发的规定,刀刃在6厘米以内的可以携带上火车的。
对此,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,首先要确认犯罪嫌疑人使用作案工具的刀尖角度以及刀刃长度,如果其符合公安部管制刀具认定标准,说明车站安检工作存在疏忽,没有及时发现旅客携带违禁品进站,对于给其他旅客造成的损害结果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其次,对于乘客遭受的人身损害,铁路方有救助义务。乘务员在中忘记携带急救箱钥匙,延误了救治,如果经鉴定是延误救治导致受害者死亡的,铁路方也要对死者负责。
付建认为,通过媒体已经报道的消息来看,死者与凶手并不相识,也未发生过纠纷,旅客在乘坐列车时发生这样的事件,广铁集团作为承运人,应当保障旅客的人身安全。对于火车上发生的人身伤害事件,列车长和其他工作人员都有及时制止、消除隐患、保障乘客安全的义务。如果事发突然,超出了工作人员预见的范围,尽管可以免责,但不能免除对受伤乘客的救助义务。由于车上工作人员的重大过失,耽误了救助,对于造成的损害结果,广铁集团应当对死者负责。如果通过司法鉴定,可以证明即使受害者得到救助也无法生还的,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