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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4日获悉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商务厅印发《2023年自治区恢复扩大消费工作实施方案》(新发改就业〔2023〕167号)。
《实施方案》提出,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,增强消费能力,改善消费条件,创新消费场景,支持汽车、住房、旅游和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消费,实现2023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2%左右。
具体包括减税降费温暖市场经营主体、助企纾困恢复市场活力、加速汽车消费恢复、加快布局新能源汽车、扩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二十条内容。
其中,改善住房居住条件方面,支持2023年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4.1万套,公租房1.34万套,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1.91万户、城镇棚户区改造4.96万套,改善群众居住条件。落实商业银行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政策,降低房地产企业融资成本。支持各地、州、市通过实施契税补贴、维修资金补贴、购房直补、举办房交会等措施促进住房消费。支持金融机构、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收购住房用于租赁住房。
丰富旅游供给方面,持续推出葡萄酒文化旅游、自驾游等精品特色线路,评定第二批新疆工业旅游示范基地。积极推动滑雪旅游度假地建设,提升旅游公共服务能力,推出一批冰雪旅游线路。发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作用,大力支持滑雪场地等冰雪旅游项目。鼓励复合利用农村建设土地,发展休闲农业、乡村旅游、农家乐等产业。
营造消费新场景。建设区域消费中心,利用商圈、商业综合体、文旅景区等载体,打造一批地摊、后备箱文化市集场所。依托各地、州、市优势资源,策划开展商品促销、非遗展示、美食节庆、文创产品展销、民俗体验等主题促销活动。持续创建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。
评定一批康养旅游示范基地,打造康养产业发展集聚区。支持以划定区域等方式扩大外摆经营场所,在不影响城市交通、安全等前提下,允许经营主体适度拓展经营场地、延长经营时间,不收取服务和管理费用。
促进人流物流畅通。严格落实《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“乙类乙管”总体方案的通知》有关要求,畅通人流物流。支持乌鲁木齐等中心城市加快城郊大仓和应急中转站建设,鼓励和支持物流企业加快建设智能仓储,提升物流中转配送效率。推进新疆跨境电商主体培育工程。落实自治区有关支线航空补贴资金5亿元,鼓励引导航空公司加强航线网络布局,提高航线网络通达。继续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,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。